原标题:湖南浏阳:烟花虽美,但这些行为得严查!5人被行拘!
注意!注意!!注意!!!
烟花美景虽浪漫
但未经许可
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
都是违法的
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
近期浏阳市公安局查获多起
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
10月7日下午4时
戴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
驾驶货车装载了224件“梦幻水母”烟花
被枨冲派出所现场查获
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
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
违法单位也被处以罚款
10月27日16时许
向某、文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
驾驶赣C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
被镇头派出所现场查获
向某、文某被依法行政拘留
非法运输的364件烟花爆竹予以收缴
违法单位被处以罚款
11月13日11时许
刘某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
驾驶客车运输11件引线
在委托李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送货途中
被集里派出所现场查获
目前两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
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:违反国家规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提供、处置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: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条:未经依法批准,擅自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,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浏阳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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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湖南严打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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